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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重庆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

2014年02月04日 10:22 来源:市政协理宣处

为有效履行政协重庆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各项职责,更好地发挥常委会的领导作用,不断推进市政协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在巩固中发展、在和谐中进取,为富民兴渝作贡献,根据中共十八大、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和市第四次党代会对政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就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与中国共产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政治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认真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工作。积极引导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族各界人士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共同为实现中共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不懈奋斗。

(二)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努力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三)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统一思想中巩固共识,进一步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感情认同,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切实把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来,凝聚到“科学发展、富民兴渝”、率先在西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上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

二、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履职实效

(四)奋发有为履行职能。紧紧围绕中共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正确把握重庆处于欠发达阶段、属于欠发达地区的现实市情,倍加珍惜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大好机遇,着眼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安排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多建发展之言,多立发展之论,多谋发展之计,多献发展之策,发出政协好声音,凝聚发展正能量,为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兴渝”作出新贡献。

(五)探索创新履职方法。对常委会重点协商的事项和课题,会前开展调查研究,会中有的放矢,提出符合客观实际的建议。对政治协商进行制度规范,深入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探索民主监督的新机制,对知情、沟通、督办、反馈等环节进行制度规范,逐步完善例会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反映社情民意监督的方法和机制。不断改进参政议政机制,切实改进视察调研工作,力求视察过程看实情、听真话,调研成果建真言、出精品。

(六)注重提高履职实效。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成效。提高专题调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求精不求多、求深不求全。改进委员视察组织方法和成果反映工作,提升提案质量和办理实效,及时有效地反映社情民意。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及时形成建议案或意见建议报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一些重要意见建议,及时了解掌握反馈意见和执行情况,必要时可协同市委、市政府督查机构加强督促检查,力促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七)不断优化履职环境。坚持市委领导,争取政府支持,加强同各方面的配合,探索发挥专委会基础作用和委员主体作用的新形式和新途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社会关注的良好格局,共同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节约型”政协机关建设,努力提高为统一战线服务、为政协工作服务、为政协委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八)切实加强履职监督。进一步完善常委履行职能、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的登记备案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定期公布常委履职情况,接受广大委员监督,促进常委互相监督。积极探索量化考核相关办法,对积极参加活动、认真履行职能、作出突出贡献的常委,予以表彰奖励;对经常不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不尽责履职或不执行市政协全体会议和常委会议所作决议的,进行约谈提醒或通报批评;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协章程以及有关规定的,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分。

三、充分发扬民主,努力凝聚各方力量

(九)坚持民主协商的重要原则。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严格依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协商、会议决定”原则,完善和执行常委会工作规则,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努力增进共识的基础上,协商决定重大事项,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做到重大决策民主协商,重大活动相互协调。充分尊重常务委员的民主权利,切实保障提出批评和发表不同意见的自由,着力形成民主和谐、生动活泼的议政局面。

(十)营造团结和谐的浓厚氛围。讲政治、讲原则、讲大局,始终站在对党和人民政协事业负责的高度,自觉维护常委会集体的团结。常委中的共产党员,要着眼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好地加强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常委合作共事,共同营造团结协作、和谐共事的良好氛围。

(十一)发挥政协界别的渠道作用。加强同各自所代表的党派、团体、社会阶层和界别的联系,体现代表性,扩大联系面。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人心的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开展体现政协特色和界别特点的活动,广泛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把政协各参加单位、广大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界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上来。四、加强理论武装,建设学习型常委会

(十二)思想上高度重视学习。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协组织的要求,把学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常委会工作计划,加强对学习的组织领导,弘扬人民政协自愿学习、自我教育、自觉提升的传统,认真落实“大兴学习之风”的要求,牢固树立全面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建设学习型政协领导集体。

(十三)牢牢把握学习重点。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学习领会中共十八大、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了解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进一步增强科学判断形势、主动服务大局、广泛团结各界、有效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掌握人民政协和统一战线理论,为把握政协工作全局和发挥领导职能奠定坚实基础。

(十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弘扬求真务实、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积极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学习理论同指导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活动同履行职能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改造客观世界同改造主观世界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十五)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常委会专题学习制度、政协委员培训制度、开展理论讲座、专题研讨、专家辅导、学习座谈、视察考察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法、活跃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努力办好市政协网站、重庆政协报、《重庆政协》杂志,为常委知情明政创造条件。

五、加强作风建设,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十六)做调查研究的表率。常委会成员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广泛了解国计民生,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行业优势,深入调查,勤于思考,认真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计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力求客观公正,拒绝浮躁和脱离国情的极端主张,努力在履行职能中建有据之言、献可行之策、立前瞻之论。

(十七)做尽责履职的表率。常委会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和政协工作的关系,遵守章程、认真履责,坚持真理、勇于直言,拒绝冷漠和懈怠。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新形式、新方法、新举措,大兴实干之风,重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认真负责地协商建言、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其他委员,为“科学发展、富民兴渝”献计出力,为人民政协事业增光添彩。

(十八)做团结民主的表率。常委会成员要关心政协全局工作,带头发挥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制度不断完善、创新发展。带头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原则,积极参与常委会集体领导,维护常委会班子团结和谐。把发扬民主贯穿于政协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通过各种渠道和平台,加强与广大委员尤其是所在界别委员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反映群众呼声和要求,努力做好协调关系、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工作。

(十九)做联系群众的表率。常委会成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切实当好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努力在促进民生改善上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积极了解和促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带头发挥各自优势,为社会公益事业奉献爱心,鼓励和带动政协委员中的民营企业家致富思源、回报社会,为推动形成和谐共处、和睦相助、友爱向善的社会关系献计出力。

(二十)做严于律己的表率。常委会成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协章程,模范执行各项作风纪律规定,带头贯彻落实政协的有关规定、规则和决议,严守政治纪律,遵守保密规定,克己奉公,勤俭办事,拒绝奢靡和一切利用权力或影响谋取私利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政协良好社会形象,赢得广大委员和各界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牢固树立正确的地位观、利益观,弘扬正气,恪守公德,自重自警,大兴廉洁之风,筑牢信念防线、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自觉接受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编辑:白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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