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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重庆市委员会办公厅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08月27日 14:40 来源:行政处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政协重庆市委员会办公厅的主要职能为:

1.负责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及组织实施会议的决议、决定。

2.负责委员履行职能等日常活动的秘书服务工作及内外衔接协调配合工作。

3.组织起草和办理以市政协名义发布的文件;审核以市政协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

4.负责收集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反映社情民意。

5.负责市政协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数据库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市政协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

6.负责市政协档案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查工作。

7.负责市政协机关的人事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机关各处室并协调其工作。

8.负责和组织政务接待工作。

9.承担市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政协重庆市委员会办公厅内设12个职能处室,10个专门委员会,1个下属事业单位市政协新闻宣传中心(重庆政协报社)。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7,317.38万元,支出总计7,317.38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168.01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由社保局统发导致收入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155.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11.64万元,占97.99%;其他收入144.00万元,占2.01%。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31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0.62万元,占61.78%;项目支出2,796.77万元,占38.22%。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64.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财政年度零结转制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011.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1.86万元,下降6.3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由社保局统发导致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42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车辆购置费、干部职工增资、死亡抚恤金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73.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58万元,下降2.0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由社保局统发导致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16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车辆购置费、干部职工增资、死亡抚恤金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19.95万元,占83.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4.5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人员正常调资及年中追加车辆购置费;教育支出141.70万元,占1.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42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培训费用管理严格;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67.27万元,占9.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6.9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由社保局统发导致收入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8.89万元,占2.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人员医保正常调基;住房保障支出185.57万元,占2.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76.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25.08万元,较上年减少121.3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由社保局统发导致收入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851.53万元,较上年增加412.6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务核算中将部分项目归口到对应支出科目,准确反映机关运行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283.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9.0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公车购置较去年有减少,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下降。 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接待次数,公务接待费有一定幅度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控制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29.94万元,主要是用于出国出访考察交流,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控制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57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控制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去年减少出国出访人员5人次。

公务车购置费71.6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购置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5.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3.0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实时动态监控公务用车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较去年有增加。

公务接待费9.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政协到重庆交流学习调研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接待范围和标准,严格接待费用支出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5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去年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压减了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3个团组,6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0辆;国内公务接待115批次,1,05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51元,车均购置费35.80万元,车均维护费4.33万元。

四、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1.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412.66万元,增长94.0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及物价上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19辆、一般公务用车3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和办公电脑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各项目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各项资金及时到位,并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资金管控严格,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探索绩效评价的有效方法,完善绩效评价体系。通过对绩效评价的培训宣传,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的意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 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 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 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 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 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63845808。

编辑:白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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