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围绕‘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深入挖掘历史积淀形成人文精神美,打造出古镇特色美,形成文化与旅游相结合、历史与现代相辉映的特色产业,真正把历史文化名镇打造成一方山清水秀美丽之地。”8月29日,在围绕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利用进行意见交流时,市政协学习及文史委的委员们达成如是共识。
今年5月至8月,在市政协副主席周克勤率领下,学习及文史委组织委员就我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利用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从渝西的松溉、白沙,到渝东南的濯水、龚滩,委员们的足迹遍及全市范围18个古镇:9次集中走访、8场座谈交流会,察看文物保护点300余处、提出意见建议200余条……这一场探寻历史之根、文化之魂的调研,处处充溢着委员们助力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情怀。“山水自然美、人文精神美、城乡特色美、产业素质美‘四美’,无不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利用息息相关!”委员们深深感到,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是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重要抓手,建言助推,正逢其时。
“不能忘记从哪里来,更要清楚到哪里去!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利用和发展传承更需要重视管理体制与发展机制的有机结合,防止发展主体缺失。”王增恂委员呼吁,要在体制上厘清各级政府的主体之责,防止多重行政、多部门管理而难以落实;在机制上完善并发挥社会共建和原住民参与、涵养、分享的可持续发展的激励配套政策。
白九江委员亦从深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提出思考。他认为可以探索激活名镇名村要素流动的新路子,探索适合文化遗产保护需要的市场化新机制,加强保护利用政策制度顶层设计。
9月1日,《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在和委员们一起为之拍手称快的同时,周铁军委员更多了一分欣慰:今年市政协全会期间,他曾提出“关于编制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建议,眼见提案期许已成现实,振奋之余,他的思路仍在延伸:“在保护规划编制中,一定要坚持编制机构的权威性并注重体现人居环境的宜居性。”
“各级政府要以《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使名镇的规范管理保护有法可依。”市政协学习及文史委主任王济光代表调研组在建议中亦如是表示。
调研组还指出,要遵循“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目标定位,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要在深掘历史文化资源中讲好文化故事,做出亮点、做强特色、做深内涵,推动名镇文旅融合发展。“要运用古今思维传承历史文化名镇文脉。”市政协学习及文史委专职副主任唐晓兰建议把握两个关键:一是“见物”,彰显独特性与多元性,避免“千镇一面”和同质化发展的弊病;二是“见人”,留住原住民,让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成为“讲故事”的人,深度解读文化遗产,对现代人进行文化熏陶。
“梳理资源,突出重点,用重点项目带动其他旅游资源。”陈忻委员提出的“让文化滋养旅游”观点引发委员共鸣;“精心打造当地文化旅游精品线路,提升历史文化名镇软实力,用精品博精彩。”韩咏秋委员的建言亦获委员附议……3个小时过去了,酣畅淋漓的意见交流仍意犹未尽,而政协智慧的碰撞也深深感动了应邀到会的市级相关部门的同志。“强化条例意识,规范保护利用,创新路径方法”“继续从资金、政策上给予支持”“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挖掘特色文化资源”……虽然不是协商会,但各部门纷纷就委员建议给予积极回应。
“统一了认识,形成了共识,胸怀政治担当和敬畏之心,把历史文化名镇打造成一方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未来可期!”周克勤欣慰地说道。(记者 凌 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