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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重庆市委:关于打好河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建议

2019年02月18日 16:22 来源:致公党重庆市委员会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贯彻国家“水十条”,积极落实河长制,持续推进“碧水行动”,集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黑臭水体、餐饮船舶等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河流污染防治工作,保证了重庆市河流水质的基本安全。具体体现在: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在II类水平,6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9个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的水质级别保持稳定达标, 48段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经整治顺利通过国家专项督查。

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需正视重庆河流水质和水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河流污染来源,种类多样。多数河流在流经城区或园区时,其沿途工业企业密集,通常是水质污染重灾区,许多被查企业存在违法排污行为;全市已建污水管网雨污分流差,大批已建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被闲置或不能正常运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配套率不足,部分水产养殖场直接设在河道中或水源保护区内。二是河流前端治理,仍是短板。一些区县对域内的河流受污染状况了解不透、研究不深,制定的整治方案与实际情况存在脱节;建立的水质在线监测系统,采用的技术不够先进,采集的数据不够精准;一些整治工程违背河流的自然属性,片面追求工程外貌上的美观和岸线的多重用途,致使河流水质发生不良变化。三是河流管理机制,亟待完善。跨行政区域的河流“上游污染、下游治理”“支流污染、干流治理”的现象较为多见,部门间“九龙治水”各自为阵;基层河长制确定的考评标准,办法不具体、规定不明细,缺少对过程的评价,考核的约束力不显著;河流水文、水质、污染状况等信息尚未做到完全详细透明,老百姓的知情权有所局限。

为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做好河流顶层设计

(一)牢牢把握“五大关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牢牢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五大关系。

(二)重点突出“八个层次”。突出“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供给、水环境达标、水生态健康、水景观优美、水文化浓厚、水经济发展、水管理智慧”八个层次,做好全市河流保护的顶层设计。尤其在滨江路提质、“海绵城市”建设、“中水回用工程”、“河流生态补水”等方面强化流域特性,突出水的自然属性,确保河流顶层设计科学、先进、有效。

(三)注重坚持“三大原则”。坚持流域统筹,要以山水林田湖草统筹、干支流统筹、上下游统筹、河湖统筹等为原则;坚持单元控制,采用分散式治理模式,尽可能做到生态破坏物的产生和消减平衡;坚持系统均衡,河流治理需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方面综合考虑,确保治理总效益最大化。

二、截断河流污染源头

(一)控制工业企业污染。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坚决杜绝河流周边新建、扩建、改建污水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严厉查处“小散乱”企业违法排放污水的行为;对新建工业园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确保工业污水达标排放。

(二)治理城镇生活污染。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对老旧供水管网进行更换改造;按照“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要求,建设具有山地特色的立体海绵城市。

(三)防治农村面源污染。减肥降药,实施绿色农业,推进农村粪污处理和资源化,严格控制水库、湖泊等开放水域投饵网箱养殖,推进农村污染防治。

三、加强河流前端治理

(一)用科学思路设置“一河一策”。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发现的问题,重新论证“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增强针对性、科学性,以及措施的关联性,做到精准施策,重点突破。同时,在河流整治工程中要注重将水质改善与污染防治相结合,工程建设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充分尊重水的自然属性。

(二)靠科技手段实现“智能监管”。以智能化为手段,整合水利、城管、环保、农委、卫计委等部门与水相关的信息,打造要素齐全、数据充分、应用科学的河流水质及环境监管平台,而且此类平台应是“自上而下”的建设,即由市级层面科学统筹,区县级层面按步实施,杜绝重复建设,使智能技术真正成为监管利器。

(三)让街镇环保成为“强力补充”。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相关条款,从市级层面制订委托街镇开展环保执法工作的相关具体实施细则,从河流污染执法着手,先行先试,统一规定街镇环保机构河流执法的相关要求,便于各区县委托执法工作尽快落地,确保河流监管队伍更加壮大,河流监管手段更加多元,河流污染前控制更加有力。

四、完善河流管理机制

(一)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区域水质及水环境保护的要求,建立河流水质及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加强多部门信息沟通。在监测、执法、应急等方面,通过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提升协调配合效能。

(二)压实河长责任。将各级河长责任纳入自身重要的工作日程,真正做到“履河长之职、行河长之实、管河长之用”;增加对河长制资金的保障,明确基层河长办的定岗定编,开展河长制实施情况检查。加强业务培训,使其成为能“查出病因”“对症下药”的“河流医生”。

(三)建立生态补偿。督促各区县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尽快建立河流过境断面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完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使各区域的河道保护意识、责任意识更强。

五、强化河流共治共享

(一)定期公开河流信息。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借助河长制公示牌、网络微信、手机app等公众平台,定期向社会公示河流信息;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帮助市民了解河流最新动态和参与环保行动。

(二)增强河流保护意识。运用现代传媒,向公众介绍河流保护、生态修复、污水治理等知识,宣传河流治理取得的成就;通过“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环境日”活动,开展水质及环境保护教育。

(三)积极引导社会参与。建立健全河流管理体制,努力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打好河流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逐步形成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相适应的河流水质及环境保护新格局。

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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