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政协重庆市委员会办公厅的主要职能为:
1.负责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及组织实施会议的决议、决定。
2.负责委员履行职能等日常活动的秘书服务工作及内外衔接协调配合工作。
3.组织起草和办理以市政协名义发布的文件;审核以市政协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
4.负责收集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反映社情民意。
5.负责市政协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数据库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市政协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
6.负责市政协档案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查工作。
7.负责市政协机关的人事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机关各处室并协调其工作。
8.负责和组织政务接待工作。
9.承担市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政协重庆市委员会办公厅内设9个职能处室,1个研究室,10个专门委员会,1个下属事业单位市政协新闻宣传中心(重庆政协报社)。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市政协办公厅本级、市政协新闻宣传中心(政协报社)。市政协办公厅本级属行政单位,市政协新闻宣传中心(政协报社)属事业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556.80万元,支出总计8,556.8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9.42万元、增长14.4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员经费增长。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556.8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401.16万元,增长16.3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员经费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89.58万元,占95.71%;事业收入367.22万元,占4.29%。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41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5.78万元,增长13.0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员经费增长。其中:基本支出5,270.46万元,占62.65%;项目支出3,142.70万元,占37.35%。此外,结余分配143.64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财政年度零结转制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189.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1.58万元,增长16.1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员经费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6.81万元,增长9.1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市领导车辆更新购置经费,二是增加人员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89.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6.20万元,增长12.4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员经费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6.81万元,增长9.1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市领导车辆更新购置经费,二是增加人员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财政年度零结转制度。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70.14万元,占83.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0.50万元,增长8.7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市领导车辆更新购置经费,二是增加人员年终目标绩效考核。
(2)教育支出142.06万元,占1.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0.12%,主要原因是2018年是市政协委员换届年,新当选政协委员培训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59.84万元,占9.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14万元,增长21.83%,主要原因是增加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7.28万元,占2.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200.26万元,占2.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46.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45.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0.49万元,增长10.6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员经费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以及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10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79万元,增长22.68%,主要原因是水电费增长幅度较大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1.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9万元,下降4.1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7.12万元,增长29.20%,主要原因是增加市领导公务用车更新购置经费和今年出国出访任务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45.27万元,主要是用于出国出访考察交流。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4.73万元,下降9.46%,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减少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33万元,增长33.86%,主要原因是今年出国出访任务增加。
公务车购置费160.59万元,主要用于市领导用车按规定时间更新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经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8.99万元,增长55.41%,主要原因是领导用车按规定使用年限更新。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3.5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6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实时动态监控公务用车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51万元,增长10.60%,主要原因是增加从其他部门划转4台专委会领导车辆。
公务接待费1.7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政协到重庆交流学习调研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0万元,下降85.8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7个团组,14人;公务用车购置6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7辆;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21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79.47元,车均购置费26.77万元,车均维护费4.1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2.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0.99万元,增长22.06%,主要原因是水电费增长幅度较大及物价上涨等因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12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8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9.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6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和官网主页设计维护服务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市政协办公厅本级全部预算项目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年初预算2945.00万元,实际支出3142.70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严格遵守相关财经法规和办公厅财务管理规定,严格审批、科学管理,落实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科学合理使用,无挪用挤占现象,基本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全面提高思想认识,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实效。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中,得到市财政局相关处室的大力帮助和支持。现阶段存在的主要困难是部分项目绩效目标难以量化,自评标准不好控制。比如政协会议经费、参政议政经费、委员履职经费等。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845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