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李生龙。受访者供图
直播经济发展迅猛,成为带动消费升级、刺激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但由于直播行业良莠不齐、监管缺失等因素,直播经济衍生出诸多问题。市政协委员、市一中法院副院长李生龙表示,他今年带来的提案之一就是关于规范直播经济,促进消费升级的建议。
现象:以流量泡沫掩饰营销陷阱
在调研中,李生龙发现,以流量泡沫掩饰营销陷阱的情况屡见不鲜。比如部分主播利用商家追求盈利的急迫心态,对粉丝数据‘注水’,组织人员恶意刷单;为提升网络讨论度、吸引消费者眼球,又故意采用恶意炒作方式诱导“粉丝”刺激销量。
李生龙注意到,直播“带货“中的一些劣质产品也在侵害着消费者的权益。在江苏常熟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公布一起案件中,主播在直播间展示标注有“GUCCI”“ADIDAS”等醒目商标的假冒商品,但不口播具体品牌,仅告知消费者商品为低价促销“库存尾单”, 在消费者下单购买后立即下架删除商品链接。
建议:制定标准 引导行业走向规范化市场运作
“为了引导直播经济发挥促进消费增长、加速国内经济内循环的积极作用,有必要对直播经济进行规范治理。“为此,李生龙建议,应加强直播行业自律,形成良好行业规范。联合行业协会与监管部门制定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制定相关行为标准引导行业走向规范化市场运作。
主播经纪公司则应依法规范公司及旗下主播行为,加强对主播的业务能力培训;商家入驻直播平台应提供有效的主体信息、联系方式、生产或销售资质、委托授权书等信息,并在直播带货过程中进行公示;直播平台需完善主播准入机制和评价机制,实行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的实名制管理,加大内容审核力度,对行为不端、影响恶劣的主播采取通报、封禁等惩罚措施。
“同时,加强监管惩处力度,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李生龙提到,应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平台监管责任,强化备案准入管理,排查清理无资质、未备案或违规开展直播服务的平台。尽快将直播带货全面纳入法治监管,加大对数据造假、虚假宣传、退换货难、售卖不合格产品、滥用极限词、直播违法内容等不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序规范行业发展,维护网络直播营销市场秩序。
此外,他还建议加强正向引导激励,营造诚信经营氛围。比如,构建高质量直播激励机制:“对资质佳、行为规范的直播平台及主播进行正面宣传,将直播经济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紧密融合,鼓励商家开展助农直播。主管部门定期公布涉直播带货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记者 李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