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产业前景可期,增程式电动汽车却面临诸多尴尬,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困惑。
重庆市政协委员,小康集团联合创始人、党委书记张兴明在今年两会提交的《关于明确增程式电动汽车不征收消费税的建议》提案中建议,将增程式电动汽车统一定性为纯电动汽车范畴,免征消费税,让利于消费者。
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前景可期,增程式电动汽车的技术创新已被国家列入未来产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
然而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现实情况中,对于增程式电动汽车这一能够有效解决里程焦虑、提供全时电驱的产品,在消费税方面却存在着矛盾,给企业带来很大困惑。
按照2006年发布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电动汽车不属于应税消费品,生产厂家制造电动汽车不需要申报缴纳消费税。
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又下发《关于调整乘用车消费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按照气缸容量(排气量)征收消费税。由于增程式电动汽车参数体现有发动机信息,涉及到了气缸容量,所以必须缴纳消费税。
张兴明称,增程式电动汽车属于国家纯电动车的鼓励方向,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技术,而税收政策的制定难免会有滞后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共同发布的消费税政策中出现左右矛盾之处,导致目前税务部门仍在向增程式电动汽车的生产厂家催收消费税。
对此,张兴明希望市政府相关部门就增程式电动汽车消费税的问题,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及税务总局呼吁并建议,从国家高质量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大局出发,在税务领域将增程式电动汽车统一定性为纯电动汽车范畴,免征消费税,让利于消费者,早日实现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蓝图。(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