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近年来,我国非常规突发事件发生频率不断上升,在处置协调中,暴露出以下问题:大型企业优势有待发挥。一些国企组织优势、专业优势未充分发挥,被动参与较为普遍;社会力量参与有待增强。社会救援力量面临专项统筹调度水平较低、专业能力参差不齐、保障制度缺位等突出问题;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完善。我国跨省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各地方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标准不一,跨省救援效率不高。
建议:完善应急体系,丰富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一是将国有企业等相关救援力量纳入应急管理体系。国资委牵头建立国有企业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厘清国有企业应急资源,加强国有企业应急救援协调平台与各地应急管理指挥平台的衔接。二是培育国有企业应急力量梯队。探索“签订协议”“挂牌承建”等模式,推动国有企业梳理政府需求,合理规划应急力量梯队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三是加强国有企业保障和激励。构建以保障激励为主的国有企业参与模式,明确应急处置中生命、财产受到损失人员的补偿细则,对相关企业适当给予税收激励,对参与人员在职位晋升、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倾斜。
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复杂灾害的应急弹性。一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快地方《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等级注册、日常管理、动态管理、评价监督等细则;细化应急处置补偿原则,探索将救援装备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推动商业保险机构开发特色险种。二是加快管理平台开发,采集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分布、数量、装备、人员信息、专业领域、救援范围等相关信息,加强地方平台与应急管理部“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的衔接,促进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三是加强社会应急能力培育,鼓励探索创新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方式,推动建立枢纽型社会组织;对已登记在册的社会应急力量充分利用各级灾害事故实战实训基地,定时开展培训演练。
完善应急机制,提升区域协同应对非常规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是签署应急联动协议,明确各省区市在跨域应急救援处置中的工作职责,密切各层级沟通交流,细化跨域应急资源调配流程,并就区域内突发事件开展实质性合作。二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标准的信息汇集、储存、分析、传输工作流程,简化重大风险隐患信息报送流程,加强区域间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应急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情报合作。三是建立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开展区域应急预案联合编制,规范跨区域应急救援处置程序,通过定期举行联训联演等,磨合联动处置机制。
完善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物联网技术与方法。海量异构传感数据的处理和智能分析等方面还需加强。建议将应急物联网包含的海量传感器节点和计算机节点与应急管理技术结合,通过应急资源统一管理与动态跟踪,为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出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