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可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侧重长期保值的金融产品。
此次印发的《通知》中,在现有产品基础上,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社会公众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和收益预期,配置不同的养老产品。
随着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再扩容,各类金融机构也在积极应对,加强产品创新,打造普惠性、特色化养老金融产品体系。
“要打造个性化金融养老产品‘百宝箱’。”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认为,个人养老金产品具有多样性,满足了不同人群对养老投资的个性化需求,同时促使金融机构开发更好、更多的金融产品,提升养老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
在彭静看来,对于已经决定购买个人养老金的参与者来说,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至关重要。一方面,要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和收益预期,选择适合的产品,通过多元化投资,降低单一投资产品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参与者还需关注市场动态和政策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以确保个人养老金的长期稳健增值。
“随着人民群众养老意识的增强,社会养老金融需求将进一步释放。”彭静表示,面对未来我国养老投资的实际需要,金融机构在提升产品稳健性和安全性的同时,要提供多样化投资产品供参与人选择。
彭静提出,金融机构要从职能出发,做好个人养老金业务发展规划,提升养老金融综合服务能力。要贴合不同年龄段人群养老需求,开发更为充足的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逐步构建内涵丰富的养老金融“生态圈”。
同时,依照《通知》中“商业银行要健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为参加人变更资金账户开户银行、领取个人养老金等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的要求,金融机构应该通过营业网点的耐心细致引导以及线上线下服务渠道的适老化改造,帮助老年群体跨越“数字鸿沟”,共享养老金融发展成果。
根据原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只能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确定一个资金账户,商业银行只能为同一参加人开立一个资金账户。
对此,彭静建议建立统一的养老金账户,将一二支柱养老金的账户信息汇总到个人养老金账户中,便于查询管理,同时强化信息平台建设,为广大老年人群体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保障。
“个人养老金产品通常是低风险的,但参与者仍要擦亮眼睛,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力相匹配的产品。”对于普通投资者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彭静认为,养老投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投资人尽早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由于大多数投资人缺乏相应的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也需要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强养老金融教育,引导具备条件的人员参与其中,“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做足准备,才能更好前行。”(记者 赵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