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智能转型中兜牢就业民生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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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智能转型中兜牢就业民生之本
2026年03月17日 11:14 来源:重庆政协报

就业是家事,更是国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完善就业影响评估和监测预警,综合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新技术发展对就业的影响。”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并明确“完善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措施”。当前,人工智能加速渗透经济社会各领域,它在创造新岗位、赋能传统产业的同时,也加剧了技术性失业风险,引发新的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面对这一挑战,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树立“智能向善”核心导向,推动技术进步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让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健全监测预警体系,防范人工智能就业替代风险。当前,我国就业制度与政策体系优化滞后于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步伐,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要破解困局,必须加快构建“监测—评估—响应”全链条工作体系,着力实现风险早识别、早评估、早处置,为分类施策、精准帮扶筑牢基础。一是构建国家级人工智能就业影响动态监测平台。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打通教育和统计等部门数据壁垒,建立覆盖“岗位变化—技能供需—就业质量”的高频监测体系。平台聚焦金融、物流和客服等高替代风险行业,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用工变化进行动态监测。二是建立职业替代风险动态评估与发布机制。研制人工智能对职业影响的科学评估标准,运用多源数据测算岗位替代率、技能缺口等关键指标,设定红黄蓝三级预警阈值,并适时发布重点行业与职业风险分析报告。三是建立人工智能就业影响评估与闭环响应机制。由发改部门牵头建立就业影响评估制度,在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立项时同步开展评估,将就业友好型指标嵌入产业政策。建立监测预警信息向发改、教育、人社等部门的直达通道,对高风险领域预先制定“产业—就业”协同方案。

强化技能转型升级,提升劳动者智能时代适应能力。立足人工智能技术迭代带来的技能重构需求,聚焦劳动者技能短板与转型痛点,构建精准化、常态化、全周期技能提升体系,推动劳动者从被动适应向主动驾驭智能技术转变。一是深化产教融合培养复合型技能人才。支持高校院所提前布局“AI+X”交叉学科,面向人工智能、低空经济、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重点增设新专业,优化存量学科专业结构,培养既懂人工智能又懂行业应用的复合型人才。二是开展大规模人工智能专项技能培训。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持续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要求,围绕人工智能技术、低空经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组织专项培训,推动培训资源向受人工智能冲击较大的行业和群体倾斜。从国家层面推动全民人工智能素养提升,将人工智能通识教育纳入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三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开展在岗培训和技能等级提升。支持企业通过岗前培训、转岗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等方式自主开展技能培训,结合生产经营实际自主确定培训内容、形式与考核方式。四是健全终身学习与技能成果互认机制。加快建立个人终身职业技能账户,推广“学分银行”“微证书”等制度,推动培训学分、技能等级跨区域、跨部门互认互通,打通技能人才多元成长通道。

深化“人工智能+”行动,拓宽就业创业空间。积极发挥人工智能在创造新岗位和赋能传统岗位方面的作用,推动技术进步与就业扩容提质同向发力,让技术变革红利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岗位增量。一是以产业发展创造新岗位。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AI芯片、智能终端、智能体等新兴产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技术研发、运维管理、场景应用等岗位扩容提质,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就业总量增长、结构优化。二是以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联动支持体系,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税收优惠、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创业扶持力度。探索设立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面向高校毕业生、青年创业者等重点群体,提供算力补贴、场景开放、导师辅导等全周期服务,构建“培训+孵化+投资”一体化支持体系。三是以新业态拓展就业新空间。顺应“超级个体”“一人公司”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发展趋势,健全新就业形态制度供给,优化新兴市场主体准入规则与税费金融支持。支持公共云发展,加快开源社区建设,促进“模芯云用”生态培养,通过降低算力成本和使用门槛,让更多劳动者低门槛进入AI应用领域。

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兜牢智能时代就业民生底线。完善智能时代就业权益保障,必须紧扣人工智能对就业带来的新挑战,聚焦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AI替代岗位劳动关系处理、转型期失业兜底、工资合理增长与收入分配调节等关键环节,让劳动者在技术变革中实现劳有所安。一是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聚焦平台用工、算法管理等突出问题,明确平台企业用工主体责任,协商确定算法定价、派单、考核等用工规则,完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基本劳动标准。推动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保险政策,使权益保障与就业形态变革相适应。二是规范人工智能应用中的劳动关系处理。针对企业以“AI替代”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相关部门出台人工智能应用中劳动关系处理指引及法律法规,明确企业“优先转岗、充分协商、依法补偿”责任。三是强化转型期失业兜底保障。完善适配AI技术转型的失业保险制度,强化社会保障托底与再就业支持联动,为技能提升和转岗困难的劳动者及时提供失业救济和兜底保障。

(作者简介:方旭,九龙坡区政协委员,重庆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邓萍,重庆市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编辑:张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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