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出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政务环境,对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阶段,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仍存在民营企业负担过重、民间投资不足、营商环境有待优化等问题。
市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外事委主任,民建中央委员王济光:加快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建议:创造更加宽松、公平、透明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其内在活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以推动实体经济均衡发展为导向,推行全面公平而有导向性的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一是持之以恒,大力推动民营经济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研发平台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融资、研发设计、科技成果检测、咨询等创业创新服务,优化政府专项资金,细化政府资助和补贴,完善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二是优化环境,切实降低民营经济运营成本。完善企业社会信用体系,搭建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的信息沟通平台,完善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对接制度和考核办法,鼓励、引导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强对民营企业信贷融资支持。三是加强引导,加快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新实体经济”发展步伐。加快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步伐,加快突破制约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品牌培育、营销等关键环节,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推动生产、管理和营销模式变革,加快促进新技术和新兴产业交叉渗透融合,加速培养“新一代”企业领袖,健全完善有效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大对侵犯产权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新实体经济产权环境。
二、从综合减负政策入手,全面激发和启动民营经济的发展热情和动力结构。一是进一步落实民营经济政策的责任措施。促进民营经济涉企减负政策真正落地,对部分框架性条款应形成指导性意见、明确责任主体并逐项细化落实责任,加快财政体制改革。二是进一步确保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公开透明。提高减税、降费、简政放权等各项政策的透明度,通过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通过部门联动、大数据处理等手段,主动告知与有效核查相结合,确保中央和地方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落实到民营企业层面。三是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落实主体。相关部门应按要求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及其中介服务事项,建立并公开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三、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和营商环境。一是大力营造重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广泛挖掘和总结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先进典型,给予宣传和表彰,树立亲商、惠商、安商的理念,努力营造民营企业正当经营活动受到有效保护、民营企业家拼搏进取精神受到应有尊重、所有创新创业活动得到鼓励和支持的环境氛围。二是彻底消除所有制歧视,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快完善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打破行政性垄断,修订完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推动民营企业在使用要素、招投标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三是努力创新涉企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理顺涉企事项服务职责,建立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和正当诉求机制,完善民营经济联席会议机制。四是改进工作作风,倡导靠前服务。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带头讲诚信、守诺言,要多关注、多引导、多支持,少检查、少评比、少添乱,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民营企业合法经营活动不受干扰。
市政协常委、市总商会副会长、重庆莱福医疗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付建忠:全流程参与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
支持民企自愿全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有利于让科研市场化,让科技成果产业化,让科研主体和市场主体形成优势互补的利益共同体,让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链延长为完整的科研价值链。建议——
一、进一步集成整合科研资源并发挥效用。基于重庆技术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集成整合我市乃至周边省市科研资源,扩增服务功能,开发App或小程序,集成到渝快办。打造科研资源富集地、科研课题互动区、科研经费渠道源、科研节点可视窗、科技成果展示厅、转移转化服务链、科研价值生态圈。
二、适度鼓励科研院所面向市场主体选题立项。鼓励科研院所不局限申报政府课题,获取政府经费,也要多面向市场主体。
三、适度扩展科研候选课题征集功能。鼓励包括民企等社会各界提出、协议指定科研课题。
四、适度扩展科研课题的专项调研服务招标功能。鼓励科研院所选题开题前及科研过程中,单列市场调研费用预算,招标委托民企等市场主体(含咨询、评估、投资等),以及商协学会等竞标调研,作为选题、开题、结题、孵化、产业化价值的重要参考依据;鼓励民企等市场主体积极竞标,提供专业服务。
五、适度扩展科研项目经费的多元化筹集功能。鼓励科研机构全部或部分自筹科研经费,配套经费监管(托管)、经费止损、经费追投等措施;鼓励包括民企及社会各界通过协议甚至捐赠等合法自愿方式,以货币为主筹集科研经费。
六、适度扩展供应链优化协同招标功能。鼓励科研主体,坚持市场化优选原则、适度备份供应商原则、供应链协同价值最大化原则、科研成本可控原则等,招标供应商;鼓励民企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平等竞标。
市政协委员、重庆朝天门餐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普: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议——
一、优化市场环境。一是拓宽融资渠道。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发展以中小微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壮大国有担保机构资金量,充分发挥民营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中心及县级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机制作用;拓展担保方式,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在建工程和应收账款等作为抵质押物提供担保。二是因地制宜布局新兴产业。制定民营企业产业发展规划,坚持绿色发展与科技创新并重,实施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培育计划。三是提高人才培养精准度。以民营企业需求为导向,建立民营企业人才需求库,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采取定向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等方式,让人才对接培养合作模式常态化。
二、优化服务环境。一是主动强化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当好“店小二”,着力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统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二是积极创设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程序,加快实现营商环境中各个环节“最多跑一次”的办理模式。三是加强阶段性惠企纾困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对企业进行分类“画像”,推动惠企政策与受助企业精准智能匹配。
三、优化法治环境。一是创新监管方式,注重柔性执法,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管,落实轻微违法行为首查不罚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新产业采取包容创新、谨慎稳妥的监管措施。三是持续严打涉企违法犯罪,落实好警企联系制度,加强各类互动平台的建设和完善,强化情报信息收集和研判,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优质公正的法治环境。
市政协委员、重庆力宏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郭鸿雁: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当前民营企业在绿色低碳发展过程中仍面临转型意愿不足、资金技术瓶颈、政策落实不到位等诸多挑战,需要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建议——
一、加强政策引导与宣传。加大绿色低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民营企业管理层对绿色低碳转型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出台更加具体的绿色低碳转型扶持政策,明确奖励和补贴标准,激励企业主动转型。举办绿色低碳发展论坛、研讨会等活动,搭建政企交流平台,分享成功经验,推动技术合作。
二、拓宽融资渠道与技术支持。建立绿色低碳发展专项基金,为民营企业提供低息贷款、风险投资等金融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如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与国际先进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绿色低碳技术,推动本土技术创新。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共同研发绿色低碳技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三、完善市场机制与标准体系。加快碳交易市场建设,扩大市场交易主体和交易品种,提高市场流动性。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和认证体系,促进绿色低碳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加强与国际标准体系的对接和互认,提升我国绿色低碳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四、强化产业链协同与绿色供应链管理。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合作,共同制定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和行动计划。支持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到产品销售全链条实现绿色低碳。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信息共享、资源共享。
五、加强监管与评估。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对不符合绿色低碳发展要求的企业进行整改和处罚,对表现突出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绿色低碳评估服务,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指导。
委员声音
强化优质主体培育,赋能民营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对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向好具有重要意义。建议:一是加快打造优质企业梯度。完善民营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壮大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上市企业等创新型民营企业。大力引育民营总部企业,引导国内外知名企业入渝设立全国性总部、区域性总部。二是大力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聚焦智能科技、绿色低碳、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支持民企参与和承担国家级、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和国际科研活动。三是支持民营企业抢抓新领域新赛道。实施产业跨界融合示范工程,支持民企参与“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前沿领域应用场景建设,鼓励在战略性原材料、特色工艺集成电路、重大技术装备等领域加大研发生产布局。
——市社科联
为努力破解要素制约,加快民营经济创新能力发展,建议:一是落实集聚人才新举措,用好用活人才激励机制,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和重点领域,着力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为人才提供住房保障、人才子女入学等便利条件,加快完善重点园区的服务功能,为员工解决吃住行和娱乐购物等实际问题,促进人才队伍稳定。二是优化融资机制,助力主体摆脱融资困境。着重增强信贷、财税、监管、担保等各方支持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合力,实施中小微企业信用培植工程,精准施策。同时,督促金融机构认真落实收费减免要求和无还本续贷政策,规范融资性服务收费,减少主体融资附加成本。
——市政协委员,重庆财经学院教授、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王晓颖
人才吸引与留存难是民营经济在迈向高质量发展征程中遭遇的诸多瓶颈之一,需要不断优化人才生态与管理体系加以解决。建议:一是打造“人才飞地”模式。在一线城市或人才富集地区设立“人才飞地”,民营企业可以在飞地内设立研发中心或创新工作室。通过远程协作、定期交流等方式,解决本地城市吸引力不足的问题。同时,“人才飞地”作为企业与外界进行技术交流合作的重要窗口获取前沿技术信息和创新理念。二是建立人才共享平台。整合区域内企业的人才需求和闲置人才资源,搭建人才共享平台。企业根据需求,在平台上短期借用其他企业的专业人才,实现人才资源的高效配置。
——市政协常委、江津区政协副主席李祖琪
为进一步发展多层次的融资市场,完善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建议:针对符合重庆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产业规划的民营科创型企业,加大债券市场对其支持力度,鼓励其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简化债券发行审批流程,降低发行门槛,提高债券市场对民营企业的包容性。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发展,为中小型民营企业提供更多股权融资机会。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民营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适合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供应链金融等产品,解决民营企业因缺乏抵押物而导致的融资难问题。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和精准度。建立民营企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政府、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等共同参与,合理分担民营企业融资风险。
——市政协委员、重庆中科超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双翼
为进一步提振民营资本投资信心,建议:一是实施房租补贴政策。精准定位补贴对象与范围,科学合理设置补贴标准与方式,缓解经营成本困境。 二是开展贷款贴息支持。明晰贴息对象与条件,精准锁定重庆市内诚信经营、具备良好发展前景但当前暂时面临资金周转困境的民营企业,合理设定贴息额度与期限,降低融资成本,减轻还款压力,增强资金流动性。
——市政协委员、重庆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学历教育办公室主任张绍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