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落实中央、市委部署要求,破解跨区域生态协同治理中的难点堵点?4月16日,市政协人资环建委围绕“完善市内跨区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主题组织召开界别协商会,邀请市政协委员、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学者面对面交流,凝聚治理共识、破解治理难题。相关区县政协和委员在万州区白鹭湾生态修复区长江断面、江津区双福街道三界社区大溪河断面通过现场连线,参加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明确鼓励长江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方人民政府之间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为跨区域生态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遵循。去年5月,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明确提出坚持“三水统筹、协同联动”,进一步细化了相关工作要求。今年2月以来,市政协人资环建委围绕此次协商主题,先后赴市生态环境局、巴南区、大足区等单位和区县,集中开展专题调研、座谈交流,形成12篇调研报告。
优化指标体系 迭代补偿机制
完善补偿机制,关键在于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与精细化的运作机制。市政协委员、江津区政协副主席刘安兵呼吁,迭代升级流域横向补偿机制,完善上下游“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机制,结合水环境容量设定考核目标,建立效果评估体系,实行差异化补偿。
如何将这一科学的指标体系落到实处?市政协委员、重庆大学资源与安全学院副院长周雷补充建议,推动评价指标从单一水质向“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维统筹拓展,在保留常规水质指标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增加生态流量保障率、自然岸线保有率等体现生态服务价值的指标,引导区县从“单纯治水”向“系统治河”转变。
强化资金保障 拓宽转化路径
资金是生态补偿的“血液”,与会人员围绕资金筹集、分配、使用各抒己见。
市政协委员、渝中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黄海认为,应建立全域纵向补偿机制,由市区县共筹资金形成稳定的资金“蓄水池”,并将补偿规模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挂钩,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补偿资金同步增长。市政协委员、重庆涪陵港江水运有限公司总经理彭诗杰则建议构建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具体而言,做强政府引导“主引擎”,激活市场融资“新动能”,同时联合区县建立生态补偿资金统筹联盟,形成“市级引导基金+区县配套+市场融资”模式,实现财政“输血”与市场“造血”同频发力。
在此基础上,如何进一步通过市场“造血”,迭代升级补偿机制?市政协委员、市交通规划和技术发展中心主任沈小俊提出,借助对口协作、产业共建、技术共享等方式,构建“生态保护—产业发展—能力提升”良性循环体系,实现“一水共护”向“一域共富”跃升。
提及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万州区政协副主席汪海云感触颇深。他建议,改变“一刀切”的补偿方式,设计“基准生态产品总值(GEP)+增量贡献”的补偿测算模型,同时引入发展机会成本系数,充分考量万州等三峡库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因严格产业准入而付出的发展机会成本,在补偿系数设定上予以适当倾斜,体现“优质优价”。
针对GEP核算及应用存在的问题,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研究所所长雷波补充建议,探索GEP核算参数本地化,开展生态产品常态化调查;构建市级核算平台,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化;推动GEP核算结果与生态补偿资金分配、横向交换补偿挂钩;同时进一步探索拓展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渠道。
健全保障体系 强化协同监管
为确保补偿机制落地见效,需夯实法治保障这一重要根基。市政协委员、重庆奥凡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万宇建议,加快地方立法,明确补偿协议的法律性质与效力保障机制,细化必备条款与违约责任,健全生态补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夯实制度根基。
“问责机制需同步完善。”市政协委员、大渡口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主任段兴华表示,要建立“预警提示—约谈整改—通报惩戒—责任倒查”逐层递进的问责体系,对考核不合格、违规挪用补偿资金等行为,依规采取扣减资金、通报约谈等措施,严肃追责问责。
“协同监管能力也要持续提升。”市政协委员,重庆昕辰智慧城市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熊启树建议,依托“数字重庆”建设框架,统筹建设跨区域一体化生态监测网络和统一的数据共享智能平台,设置预警阈值,为跨区域生态协同监管提供精准支撑。(记者 李忆南)
